請領自然人憑證應備證件檢查表 中華民國年滿18歲以上設有戶籍且未受監護宣告之國民,本人親自辦 理,得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 ■下列文件您帶齊了嗎?提醒您先檢查確認並打V: □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 □ 印章(或本人簽名) □一組電子信箱。 □工本費新台幣250元 ※本所服務電話(03)3862474。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關心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