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治29年 | 日總督府頒布「台灣住民戶口調查規則」,依本人居住地編制戶籍。 |
明治31年 | 日總督府頒布「保甲條例」,設保甲局,統轄戶口調查事項。 |
明治36年 | 戶籍業務統交警察辦理,由保正、甲長及居民本人申報戶口。 |
明治39年 | 建立戶籍登記制度,編製戶口調查簿,以戶為單位,以房屋所在地之土地地段番號為地址。 |
大正9年 | 行政區劃實施州、郡、市、街庄制。大園由桃園廰竹北二堡改制為新竹州桃園郡大園庄。 |
民國34年 | 台灣光復,行政區劃州廳改為縣,郡改為區署,街庄改為鄉鎮。 |
民國35年 | 國民政府修正公布「戶籍法」,戶政工作劃歸民政機關,全台開始戶口清查。辦理在台初次設籍登記作業。首次全面核發國民身分證。 |
民國43年 | 第一次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。 |
民國45年 | 台閩地區第一次戶口調查,總人口數為9,298,310人。 |
民國54年 | 第二次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,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號碼為8碼。 |
民國58年 | 實施戶警合一制度。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號碼為9碼及檢查號碼。 |
民國65年 | 第三次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。 |
民國75年 | 第四次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。 |
民國81年 | 「戶籍法」修正,戶政業務改隸縣市政府民政單位,廢除本籍登記。 |
民國86年 | 「戶籍法」修正,廢除教育程度及行職業登記。全國戶政業務全面電腦化作業。 |
民國94年 | 第五次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。 |
民國103年 | 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,大園「鄉」改制為大園「區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