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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身分證

  • 發布單位:大園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分  類:自我檢查表
  • 發布日期:106-04-17

請領國民身分證應備證件自我檢查表
一、請攜帶應繳附證件(均查驗正本)。
二、國民身分證初領及換領規費每張新台幣50元;補領每張新台幣200元。
■下列文件您帶齊了嗎?提醒您先檢查確認並打V
初(補)領身分證
1.無行為能力人及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辦理,本人
亦應親自到場以供核對人貌
2.年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,應由本人親自辦理。
□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
□最近2年所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(規格如下應注意事項)
□法定代理人身分證、印章(或親自簽名)
同意書(法定代理人無法共同辦理時應出具同意書交由另一方辦理)
換領身分證
國民身分證正本、印章(或親自簽名)
最近2年內所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(規格如下應注意事項)
委託書(委託他人代辦者,應附書面委託書,受託人應攜帶身分證、印章)
應注意事項:
※國民身分證相片五官不得遮蓋,下顎至頭頂長度介於3.2至3.6公分。
※凡有(1)因更換相片而換領國民身分證。(2)條碼資料無法以機器判讀。
(3)國民身分證防偽辨識功能損壞。(4)其他污損不堪使用致難以查核辨
識身分等情形之一者,均應由本人親自辦理,不得委託換領國民身分證。
※本所服務電話:(03)386247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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