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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口名簿

  • 發布單位:大園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分  類:自我檢查表
  • 發布日期:106-04-17

請領戶口名簿應備證件自我檢查表
一、請攜帶應繳附證件(均查驗正本)。
二、補、換領戶口名簿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■下列文件您帶齊了嗎?提醒您先檢查確認並打V
戶長國民身分證
印章(或本人簽名)
原戶口名簿(補領免)
委託書(委託他人代辦者,應填寫委託書交予受託人;受託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。)
應注意事項:
※規費每份新台幣30元。
※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,委託書在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。
※本所服務電話:(03)386247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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