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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宣導)辦理初設或遷入(恢復戶籍)登記民眾應依法參加健保,以保障健保權益。

  • 發布單位:大園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發布日期:109-08-05
  • 提供單位:民政局

提醒您!設籍後應依法參加全民健保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如有疑問,請洽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諮詢專線0800-030-598;手機請撥 02-4128-67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