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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滿14歲以上之未成年人,初、補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申請;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,初、補領國民身分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,未成年人依規定亦需到場核對本人人貌。

  • 發布單位:大園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發布日期:104-01-01
  • 提供單位:民政局

年滿14歲以上之未成年人,初、補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申請;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,初、補領國民身分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,未成年人依規定亦需到場核對本人人貌(比照護照人別確認作業,當事人應親自至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