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(宣導)自107年10月1日起,戶政及移民單位合作改善歸化定居流程,外籍人士可於戶所申請歸化時一併申請臺灣地區居留、在臺曾設有戶籍者辦理回復國籍可一併申請定居。

  • 發布單位:大園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分  類:最新消息
  • 發布日期:107-10-01

自107年10月1日起,戶政及移民單位合作改善歸化定居流程,外籍人士可於戶所申請歸化時一併申請臺灣地區居留、在臺曾設有戶籍者辦理回復國籍可一併申請定居,詳情請洽本所國籍櫃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