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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宣導)114年10月交通安全宣導

  • 發布單位:第二課
  • 發布日期:114-10-01
  • 提供單位:民政局

*桃園市政府新聞處10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表

1. 無照駕駛大型車,處 4 萬至 8 萬元罰鍰。

2. 借車給無照者,車主亦會受罰。

3. 機車騎乘戴安全帽,保護自己最重要。

4. 遵守號誌不搶快,安全騎乘最愉快。

5. 行人遵守斑馬線,安全走路最安心。

6. 等候綠燈再起步,平安過街好簡單。

7. 過馬路看號誌,遵守規則最安心。

8. 走路不滑手機,專心注意保安全。

9. 高齡行走需專注,安全回家最幸福。

10. 過街慢行不急躁,守護健康伴長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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